1、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企业对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多流于形式,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一级建筑企业一般均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建筑企业一般均未制定,项目经理部很少组织各工种工人学习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各工种工人不懂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就削弱了安全系统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是造成伤亡事故的间接原因。
2、无安全检查,项目部一般无定期自查制度,未认真进行自查,未自查就不会发现安全隐患,自行整改。往往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抽查或企业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之后,经督促才进行整改。
3.施工组织设计不专业,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项目部未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不全面、无针对性,写几条原则措施,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未具体落实。
4、安全标志不到位,一般施工现场无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因此安全标志的布置不能形成总的体系,位置不适当。
5、施工现场无安全管理目标二级以下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够重视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的相关明确规定,甚至有的建筑企业根本没有执行。目标管理无整体性、系统性,更无安全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措施。
6、无安全教育,有些企业未制定安全教育制度,且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建筑企业对季节性或临时性的农民劳务工的安全教育很不重视,据某地统计,出现伤亡事故的80%以上是农民劳务工。
7、轻视班前活动,很多建筑企业未制定班前活动制度,项目经理部不重视班前活动,嫌麻烦,没有意识到这是当天预防安全事故的一项很有必要的措施,所以未开展班前活动,更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8、技术不交底,项目部普遍无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即使有书面交底材料,但也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未履行签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