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力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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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
- 总设计师、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学历,8年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验,中级以上职称,并主持过至少2项中型风景园林设计项目。
- 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至少2名高级园林工程师,4名中级园林工程师(其中至少有2名须为风景园林专业),1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1名注册暖通工程师,1名注册供配电工程师,1名注册给排水工程师,以及1名中级概预算工程师。
- 上述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除满足基本的资格认证要求外,可能还需要具备特定的项目经验要求。
硬件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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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装备:
- 必须具备开展风景园林设计所必需的技术装备,例如: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软件,以及其他辅助设计软件如Photoshop等。
- 拥有稳定的网络环境、图形工作站、打印机、绘图仪等相关办公设备,以保证高效的设计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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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条件:
- 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场所面积和设施配置应能满足正常的设计、管理和经营活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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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
- 建立并执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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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要求:
- 提交的设计方案不仅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还应体现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并具有较高的美学价值和创新性。
综上所述,风景园林乙级资质企业在技术力量上要求有一支专业齐全、经验丰富的设计团队,并在硬件设施上配备先进的设计工具和规范化的办公环境,同时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体系,以确保设计质量和企业运营的规范化。具体要求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动,因此在实际办理资质时,还需参照当时最新的行业法规和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