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点工在一个用工单位每日、每周、每月工作时间分别在法定的日、周、月的标准工作时间50%以下,可以和一个以上用工单位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小时工的工资按小时计算,具体数额由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小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用工单位足额支付小时工工资的同时,还应足额支付应由单位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暂由各市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确定,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发布。
养老保险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照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缴费基数为全省或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由参保人自愿选择,按年申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参加医疗保险,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执行。